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三实验小学校
落实“手机管理”工作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保护学生视力,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成立学校手机管理小组
组 长:欧阳湘
副组长:林 燕 方 芳
组 员:徐 雯 章 怡 朱 诚 陈 洁
陆 倩 李淑伊 陈宇婕 顾秋菊
杨春芳 朱 悦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手机管理符合教育部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教育引导,通过国旗下讲话、班团队会、心理辅导、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,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,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。
三、具体措施
1.开展正面引导工作。通过国旗下讲话、班队会、心理辅导、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,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,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,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。
(1)有限带入校园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未经允许,不可私自取回。
学生手机、智能手表申请入校规定:
学生家长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。
班主任明确告知学生手机、智能手表入校的使用管理规定。
(2)家校沟通顺畅。家长如有急事,可以打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电话、或通过班级微信群由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代为传达;如果家长确实需要每天或经常与孩子联系,了解孩子在校的生活和学习及表现情况的,可以通过微信群,请班主任代为传达。学生如需要联系家长,可借教师电话或者保安室固定电话进行联系。
(3)课堂远离手机。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,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单独利用手机完成作业,如有使用手机的要求需通知家长知晓并陪同学生一起完成,让学生的学习远离手机。
2.建立学校管理制度。
(1)多形式、多途径告知学生和家长,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学校研究同意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
(2)明确统一保管手机的场所、方式、责任人,提供必要的保管装置,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、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, 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。
3.管控手机布置作业。
要求教师通过板书等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,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