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手机版
    • 设为首页
    • |
    • 加入收藏

    校务公开

    通知公告
    当前位置: 首页 > 校务公开 > 通知公告

    沧浪区文明单位申报公示

    发布时间:2006-06-09浏览次数:

    沧浪区文明单位是按照明确的创建标准,积极广泛开展创建活动,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经济效益显著,创建成绩突出,群众评价满意,社会广泛认可,并经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,由区委、区政府批准并表彰的先进集体,是基层三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沧浪区文明单位基本标准和主要条件是:组织领导有力,创建工作扎实;思想教育深入,道德风尚良好;学习风气浓厚,文体卫生先进;加强民主管理,严格遵纪守法;内外环境优美,环保工作达标;业务水平领先,工作实绩显著。本单位经对照标准、严格自查,认为基本符合条件,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沧浪区文明单位。根据沧浪区文明单位申报、评选有关规定,请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。如有建议或意见,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沧浪区文明办反映。

    沧浪区文明办,邮编:215006;监督电话:(0512)65213144;65116092

    友联第二小学校

    2006年6月9日

    上一条:教师参加比赛获奖表(2006年度)

    下一条:苏州市免费义务教育学位告知通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