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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健康之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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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卫生、保健岗位职责

    发布时间:2005-12-19浏览次数:

    (—)岗位职责:

    (1)认真学习和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和学校卫生工作要求,制定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计划,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制度。

    (2)结合学校工作规律和季度特点,积极开展健康卫生知识宣传,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    (3)配合卫生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健康检查和“六病”防治工作,并作相应的业务指导。

    (4)保管好学生健康卡和其他卫生保健.学校卫生档案资料。

    (5)坚持预防为主,定期检查环境、饮水、食物、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,搞好培训和指导学生卫生员的工作。

    (6)根据学生年龄特点,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常识的培训宣传教育。

    (二)任职条件:

    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向指导卫生保健工作。

    (2)忠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热爱学生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勤恳踏实。

    (3)了解教育学、心理学的基本知识,熟悉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征,掌握卫生保健知识、掌握卫生保健知识、常见病预防与治病知识以及简单的急救包扎技术。

    (4)具有中师毕业文化程度,接受过卫生保障业务培训。专职卫生保健老师需要有医师专业资格证书。

    (三)岗位考核:

    由考评组采取座谈、民主测验,查阅资料,教师学生的意见等方式进行。

    苏州市友联第二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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